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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巴河县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运营价格调整听证会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0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发展和改革委决定组织召开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20日上午11时。

地点:县工商局三楼会议室。

二、听证会听证人

马刚、何伟、董建虎、武海。

三、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共32人。其中:消费者代表14人,李连忠、阿德力别克(解放中路社区居民);刘新军、丁耀红(民主东路社区居民);王德军、沈建霞(长白山社区居民);孙道贵、那孜木汗·买尔别克(解放西路社区居民);张海前、刘吉山(民主中路社区居民);杨培亮、沙伊拉那·沙尔山开(建业东路社区居民);吴淑萍、王占清(民主西路社区居民)。出租车公司代表4人,李建林、田养永、凌军、王春生。人大代表2人,孙宽宏、苏成贵。政协委员2人,阿曼太·黑巴太、买玉陆。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代表8名,赛尔江(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戴莉(政府法制办主任)、加尔肯·孜那力汗(县住建局副主任)、刘大军(县交警大队队长)、王平(县交通局科员)、陈新全(县总工会科员)、王芳庆(县人社局科员)、张平(县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相关领域专家代表2人,巴哈提古丽(县运管局书记)、陈国芳(阿克齐镇法律事务所所长)。

四、听证方案要点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客运出租汽车价格形成机制,保障行业稳定、健康、有序地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拟定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如下:

基本里程3元/1.5公里调整为5元/2.5公里。不超过5公里(含5公里)公里运价为:早晨8:00至凌晨24:00每0.5公里增加0.6元,凌晨24:00至早晨8:00每0.5公里增加0.8元;5公里以上公里运价为:早晨8:00至凌晨24:00每0.5公里增加1元,凌晨24:00至早晨8:00每0.5公里增加1.2元;停车等候前4分钟不收费,4分钟后每分钟0.6元。

特此公告  

 
                                       哈巴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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