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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尊崇党章 全面从严治党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中国共产党哈巴河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8-29   来源:纪检委   作者:   点击数:

努尔江•柯赛江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中共哈巴河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工作回顾

五年来,县纪委在地区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八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以构建惩防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四种形态”为核心,扎实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突出主责,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过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各族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五年来,县纪委被评为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先后获得8个县级以上先进集体荣誉,11人次获地区级表彰,6人次获县委、政府表彰。

严明党的纪律,讲规矩守纪律形成新常态。坚持加强纪律建设,切实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开展好“两学一做”主题教育,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重要会议精神和最新工作部署。对30余名县处级、470余名乡科级干部进行党章党规党纪的专题集中培训,并坚持每年与全县4000余名党员干部签订遵守政治纪律保证承诺书,切实唤醒全县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强化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全面强化措施,“两个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县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中,每年多次召开常委会、专题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47个,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研究制定了《哈巴河县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绩效考核,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扎实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全县人员编制紧张的情况下,县委按照纪律体制改革要求,新成立了4个纪工委,增加了11个行政、事业编制,配齐配强了中层干部,极大充实了纪检监察队伍。五年来,县委主要领导专题研究反腐倡廉重要工作15项,对重要问题批示18件,廉政约谈170人次。协调解决了县纪委办公楼,并相继投入300余万元完善了警示教育基地、谈话室及配套设施建设。县纪委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坚决落实《关于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的暂行办法》、《地区关于对领导干部实行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三项预警制度的暂行办法》等制度,制定《哈巴河县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表》,真正把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强化对乡(镇)、县直部门(单位)“一把手”的监督,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出了问题有人承担、有人负责,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两个责任”压紧压实。

坚决正风肃纪,“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地区十条规定精神,狠抓“四风”问题,形成了查处、曝光、整改的纠风工作机制。开展整治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公款送礼吃喝、公车私用等专项治理行动,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制定《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在全地区率先统一张贴公务用车标识牌。五年来,共查处公车私用案件3起,公款送礼案件2起,全县公务用车经费减少11.5%,“三公”经费下降36.6%;坚决治理庸懒散等作风问题,共开展明察暗访1538次,督查大型会议146次,下发通报72期,通报曝光247家单位546人次;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30个涉农部门进行专项治理,查处农资类案件32起,货值200余万元,办理投诉件21起;强化富民安居、城乡低保、救灾救济钱物发放等强农惠农资金管理检查,共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110余件。

严肃纪律审查,腐败蔓延势头得到遏制。进一步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注重从审计、信访举报、专项检查、执法监察等工作中发现案件线索。制定《案件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暂行办法》,共受理信访举报135件,同比增长34%。实行全员办案和“一案三报告”制度,严明纪律审查,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开展工作。不定期召开重要案件分析、信访线索排查、反腐协调等会议。通过“以案代训”、设置纪律审查业务指导室和编制《模拟案卷》等方式,规范乡(镇)纪委、派出纪工委办理案件程序,切实提升案件质量。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8件,同比增长322.2%;给予党政纪处分31人,其中科级干部1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通过办案收缴涉案资金13.8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68万元。党的十八大后,2014、2015年查办案件同比分别增长100%、150%。

强化纪律教育,拒腐防变防线更加坚固。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为主要手段,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两学一做”主题教育及纪律教育年活动,举办各类党纪教育培训班、廉政文化宣讲活动100余场,受教育党员干部达3万人次。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八进”活动,推动廉洁价值理念向社会辐射。强化廉政文化建设,创建自治区级廉政文化示范点2个,地区级廉政文化示范点8个,命名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8个。开通了县廉政网,打造廉政文化一条街,开展曲艺小品赛、乒乓球赛、知识竞赛、“好家风倡廉洁”等系列廉政品牌活动。重要节点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1.5万余条。严格落实廉政约谈和任前谈话制度,五年来,共约谈乡(镇)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12人次,诫勉谈话16人次、责令纠错1人,开展任前谈话258人次。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建立风险防控机制。乡(镇)、部门(单位)更新责任目录650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545张,不断推进源头治腐制度化建设,“不能腐”的防范机制逐步完善。

强化落实“三转”,纪检体制不断完善。持续深化“三转”,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由清理前的113个减至23个,切实解决职能越位、错位、缺位问题。进一步深化纪律体制改革,整合内设科室,机构、人员进一步向监督执纪问责倾斜,执纪监督人员达到75%以上。对乡(镇)、部门(单位)纪委书记、副书记、专干工作分工进行清理,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探索实行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包挂乡(镇)、纪工委监察分局制度。完善干部轮岗交流、跟班学习等机制,提高纪检干部履职能力,参加疆内外培训30余人次。聘请义务监督员8名,召开座谈会3次,征求意见建议10条,解决了“灯下黑”问题。按照要求成立4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实现归口监督全覆盖。全面启动综合巡察工作,成立了“五人小组”和巡察领导小组,建立了巡察工作组组长和人才库,认真纠正巡察发现问题,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各位代表、同志们,回顾过去五年工作,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力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地区纪委、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全力推进,离不开人大、政协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县纪委向多年来关心、支持纪检监察事业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全县各族干部群众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当前,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入监督越来越严密、执纪越来越严厉、问责越来越严格的新常态。新常态面临新机遇: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立场、坚决态度和强有力措施,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强大动力;纪检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担当起时代赋予我们的反腐倡廉建设排头兵的崇高历史使命。

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中央、自治区和地区的要求,与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纪律教育尚未入心入脑,纪律要求尚未内化为行为自觉,认为纪律要求是“细节”,重视不够者有之;认为从严要求是“一阵风”,等待观望者有之;认为纪律戒尺缺“硬度”,心存侥幸者有之;高压态势下仍不收敛、不收手,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者有之;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树倒根在;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腐败问题仍时有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仍有出现;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一些党员干部作风不实,工作激情减弱,缺乏敢于担当的精神和勇气。此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也存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问题。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反腐败开弓没有回头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必须决战决胜。县委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五位一体”布局中全面谋划部署,主动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县委主要领导多次强调指出,严守党的纪律是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发扬党的优良作风是形成强大合力的关键,严厉查处腐败,是确保我县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保证,并明确要求,越是发展形势好,越要严明纪律,坚守初衷,不忘初心,不断前进;越是“爬坡过坎”,越要加强作风建设,凝聚攻坚克难的力量;越是“太平盛世”,越要净化党的肌体,防范于未然,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建设美丽和谐幸福哈巴河提供坚强保障。

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来思考、谋划和推动,主动适应新常态、把握新机遇、直面新挑战。以敢于担当的态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新常态下出现的各类腐败问题,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二、今后五年工作目标

“十三五”期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任务更为繁重,更为紧迫。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自治区、地区纪委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哈巴河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紧扣“十三五”发展大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以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为目标,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纠“四风”,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落实哈巴河县第十二次党代会作出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提供坚强保证。

(一)严明党纪党规,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

坚持自觉尊崇党章。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根本行为规范,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尊崇党章。各级党委和纪委要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继续完善大宣教格局,将学习党章、遵守党章、学习党纪、严守党纪覆盖到全县每一名党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决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约束自己,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始终与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地同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作斗争,坚决抵制各类破坏政治规矩的行为,严肃查处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问题,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着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坚持纪在法前,以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执纪审查等为抓手,运用好“四种形态”,严格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让党员干部时刻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

(二)压实管党治党职责,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统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局的基本制度,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抓好定责,使“两个责任”更加明确清晰。各级领导班子要细化责任清单,完善责任清单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监督,扎实推进主体责任向村(社区)延伸。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通过述职、约谈、监督问责等措施,把压力层层压实在基层。抓好履责,使“两个责任”真正落实到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通过巡察、调研、检查、评估等形式,采取季度、年度考核办法,掌握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重平时、抓跟进,建立科学管用的考评机制。抓好问责,使“两个责任”得到刚性保障。全面贯彻执行《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监督的实施细则》、“三重一大”、“四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巡察整改不落实的,严肃追究责任。坚持“一案双查”,同时将追责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曝光,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三)强化纪律审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紧紧围绕“六项纪律”和“四种形态”,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深挖细查、严肃追责、决不放过。

以纪律为尺子进行衡量。突出执纪监督的重点和特点,以“六项纪律”为尺子,把违纪问题作为执纪的主要对象,准确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监督执纪,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指向明确的问题要扎实做好初核,已谈话函询的必要时再核实,做到对违纪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探索建立乡(镇)办案协作区,实行直查制、联办制、交叉办案制。用好纪律审查业务指导室,通过案例形式加强业务指导,重点对违纪行为的证据标准、性质认定、条规适用和纪法衔接等问题进行规范。

把握好“四种形态”。把握“常态、大多数、少数、极极少数”的关系。着力提升案件核查率,真实姓名举报100%核查,县、乡(镇)纪检机关受理的检控类信访举报年度结案率达到100%。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清理暂存线索,坚决把存量减下来的同时遏制增量。强化对问题线索处置的监督,严格审核初核了结线索。把信访交办件、转办件的质量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切实解决信访办结质量、效率不高的问题。按照动态清理、分类规范、突出重点、处置得当的原则,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做到全覆盖,实行严格保密制度,定期召开信访线索排查会,提高分析研判质量。

完善执纪监督问责工作机制。健全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和完善违纪违法案件和案件线索的通报、移送机制,加强纪律审查过程中的协作配合,明确责任主体,实现权责统一。完善典型案件剖析机制,处分决定书与整改通知书同时发出,制度预防、警示教育及时跟进,实现查办案件与源头治本、整改落实相统一。强化乡(镇)纪律审查工作,严格执行“乡案县审”制度,健全乡(镇)查办案件个案指导工作机制,严格执纪标准,提升执纪水平。对反映失实的问题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追究责任,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严格遵守执纪监督问责纪律,做好办案安全风险评估,严格执行初核、立案请示报批等制度,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四)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推进作风建设

党的作风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工程和核心内容,只有作风有了根本好转,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才能真正实现。各级党组织要以纪律为戒尺,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由违纪演变成犯罪。

持续改进作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作风建设相关规定,锲而不舍、狠抓节点,扩大成果、不断深化。继续抓住传统节日等重要节点,从一个个具体问题入手,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紧盯“四风”问题的新形式、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查处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公款送礼等问题。加强对群众反应强烈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加强对收送“红包”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强化责任追究,对出现的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既要追究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监督责任。建立公开曝光机制,点名道姓通报“四风”方面的违纪案件,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形成常态,保持威慑,逐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优亲厚友、贪污挪用等问题;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结合实际,对症下药,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定期曝光违纪问题,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弘扬新风正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文化。统筹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加强主题策划,开展倡廉、学廉、警廉和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的警示教育活动,做到“以案为鉴、举一反三”,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用好网站、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四位一体”的新媒体宣传格局,打造“网上纪委”。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新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要求,正确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培育良好家风,严管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推动崇德重礼与遵纪守法相结合,大力宣传勤政廉政典型和纪检监察先进经验,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教化作用,促使民风向善向上。

(五)深化巡察监督,充分发挥利剑作用

五年内实现巡察工作全覆盖。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巡察的要求,建立县级巡察制度,推动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县委巡察组重点巡察地委巡察对象之外的乡(镇)、县直部门(单位)、国企等,对权力集中、资源密集、风险防控等级较高、群众反映问题较为强烈的下属单位,延伸巡察和实施专项巡察。加大巡察监督力度,以“六大纪律”为尺子,深化“四个着力”,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深化专项巡察,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精准发现,定点突破。善于见微知著,由表及里,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明确具体,把问题讲透、要害点明。被巡察党组织积极配合巡察工作,压实主要负责人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迅速处理移送的问题线索,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全面公开反馈和整改情况,强化震慑,形成不敢腐、知止的氛围。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和移交事项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办,对敷衍整改、责任不落实的,抓住典型,严肃追责。

(六)深化体制改革,锻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面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忠诚于党、忠诚于纪检事业的政治信念,切实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主题教育,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理论修养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三转”成果,聚焦主责主业,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加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明确纪委委员职责,将其本职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盘谋划,切实发挥纪委委员作用。加大轮岗交流力度,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充分发挥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权威和优势,增强监督效果。理顺派出纪工委和被监督部门(单位)的关系,督促辖管部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健全派出机构负责人与辖管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约谈、问责制度。继续完善纪委常委包片、包案制度,推动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加强对乡(镇)纪委、派出纪工委纪律审查工作的指导。推进作风转变,加强调查研究,把握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规律,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整合重组后的内设科室工作运行机制。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强化自我监督,严肃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的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保持队伍纯洁,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县第十二次党代会为我们描绘了哈巴河县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宏伟蓝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和勇气,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忠诚履职尽责,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建设美丽和谐幸福哈巴河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名词解释

1、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

2、四个不直接分管:主要领导实行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制度。

3、一案三报告:一案,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三报告,即案件调查报告、剖析报告、问题整改报告。

4、六项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5、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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