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单位,县直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任命:
陈爱萍同志任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刘运华同志任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钟卫华同志任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赛尔江·努尔哈买提同志任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县妇幼保健站、计生指导站合并为县妇幼保健院,干部所任原机构职务自然免除。
关于陈爱萍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2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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