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位于哈巴河县IV区公安局家属楼托勒恒·德力达什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国用(2007)-044)不慎遗失。现声明作废。 申请人:托勒恒·德力达什
2017年8月3日
2017年8月3日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之规定,我局拟对托勒恒·德力达什遗失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予以补发,(遗失产权证号为:国用(2007)-044)。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8月24日前到我局提出。逾期,我局将依法补发上述遗失权证。特此公告
哈巴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7年8月3日
2017年8月3日




